鄂伦春族是一个勤劳、勇敢、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英雄的民族。自古以来,鄂伦春人民就在黑龙江流域生活繁衍。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获得了新生。1953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下,结束了世世代代的游猎生活,实现了定居,开始了新的生活。
定居50年来,在党的光辉照耀下,我市鄂伦春人民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素质、精神面貌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先后多次到我市鄂伦春民族乡视察,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快鄂伦春族各项事业的发展。(20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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