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俄布市开通边贸银行间本币结算业务
2003.1.21
17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刘连舸为团长的一行14人,来黑河与金融界代表等有关人士座谈,确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一起,开展边境地区贸易银行本币结算试点工作。
这次座谈是为贯彻实施2002年8月22日中俄金融合作委员会在上海签订的《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而进行的。
此项业务开展后,黑河各边贸企业在两个城市的商业银行之间开展边境贸易结算和支付中,除使用自由兑换货币之外,可以选择使用人民币和卢布。此项业务的开通,可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避免汇率风险,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为我市的边贸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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