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9月3日电2005年5月1日,由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是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
为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信访工作,锦河公安分局于8月1日举办了为期7日的《信访条例》培训班。分局全体民警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认真组织了学员对《信访条例》的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全局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培训班结束前,刘庆山局长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当前全体民警都必须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当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当作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既要努力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对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三是各部门要把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的“自选动作”。要通过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各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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