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3月30日电购房款付了8年,买房者仍无法入户,何故?一套住宅,重复出售,最多售3家,为何?
这咄咄怪事就发生在黑河市区“广厦”3号楼。
1997年6月7日,爱辉区西岗子镇村民王玉英(化名)倾其所有,花3.8万元预购“广厦”3号楼的一处居室。
售房单位与王玉英签约,甲方保证当年7月30日之前入户。如违约,甲方负责住户租房费用。
拿到“广厦”的房屋产权证明、房款收据,王玉英以为大功告成,她满怀希望地几乎每天都到工地看工程进展。进入7月,楼房主体工程竣工,工人们正紧张地安装门窗。王玉英买好了地砖,准备装修。孰料,忽一日,工程队不辞而别,工地一片静悄悄。
王玉英懵了:楼房为何未完工就撂下了?
当时,该楼“三无”(无供水、供热、供电),更没经有关部门验收。奇怪的是:入冬以后,三三两两的住户收拾房屋,开始入住。更让人不解的是:王玉英购的342号住宅已有人安装防盗门。事后方知,342号住宅一共被卖了三次。
一套房屋重复出售并非一户。据知情者介绍,这个楼至少6-7套房屋有2到3个房主。
那么,重复出售原因何在?
据“广厦”负责人介绍:“当年‘广厦’3号楼销售较混乱,公司与施工单位都曾重复售房。”
重复售房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产权证明和购房收据。二是虚假售房,工程队一负责人私刻公章售房,这显然是违法的。王玉英的购房手续齐全,具有合法性。
据了解,早在1997年,“广厦”改为股份制,后因负债累累,2001年后,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售房单位解体、施工单位去向不明,王玉英等人的损失由谁赔偿?
多年来,王玉英等人多次到有关部门讨个说法,均无功而返。
黑河市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林、爱辉区花园法律服务所律师高昕说:“待‘广厦’3号楼验收后,王玉英可以通过法律索回她的购房款,她可以起诉广厦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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