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11月29日电嫩江县长福镇的村民冯某于2000年春以200元的价格承包了本村的2亩机动地,她自己没种,又以400元的价格转包给了其兄。此后,哥哥连续四年向妹妹交承包费400元种了此地。今春,哥哥发现其妹妹转包土地从中获利,于是就主动向村里交纳了200元的承包费并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书,承包了该地后种上了大豆。妹妹知道后十分生气,于是毁掉其中的1亩种上了土豆。哥哥以妹妹侵权为由将妹妹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哥哥的诉讼理由成立,依法判决妹妹赔偿哥哥损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