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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个体旅店业主因容留卖淫女被法院依法判刑
http://heihe.dbw.cn   2005-02-01 10:56:39

    东北网黑河11月29日电近日,嫩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某旅馆个体业主来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元。

    嫩江县某旅店个体业主来某在旅馆经营中,由于竞争激烈和管理不善生意一直不好。为了拉拢客人赚钱,将卖淫女康某以服务员的身份容留在自己经营的旅店,并将康某分别介绍给嫖客朱某和伏某,为其旅馆内发生性关系提供方便,从中得款90元。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赚钱心不正,反被判刑,悔之晚矣。

来源: 东北网-黑河日报     作者:     编辑: 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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