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河9月17日电年初以来,黑河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点进行了“四清”工作,即对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和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进行了专项清理。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目前各专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效果明显,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两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通过认真清理,全市共清理出11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领导干部5名,目前已按有关规定对在企业兼职的党政干部进行了纠正。
全市共清理出2101名干部职工拖欠公款910万元,经过清缴,截至2004年8月末,已收回所拖欠公款416万元,其余494万元欠款已制定了分年度还款计划。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自查申报和内部公示、核查和纠正处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对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进行了清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还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卫生局、社保局等15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没有发现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
按照中、省纪委要求,我市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超标准配备小汽车47台,依照规定对这些车辆全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对符合留用条件的予以留用;对符合调剂、调换条件的分别调剂、调换到企业、驻外办事机构、接待处;对符合变卖条件的予以变卖;剩余两台上收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投资到企业。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大大促进了我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但是今后的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求真务实精神,为我市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实现黑河的快发展、大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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